「遍地骯髒的塵世 路上匆匆地走過 被牢牢束縛的潔白美麗 曾經是天鵝……」
被這歌聲吸引了注意力的時候,靈子正站在陌生的街頭,揉著自己酸痛的腳。
她一直都不喜歡高跟的涼鞋,大學四年,也從來沒有穿過。
但今天是應聘的日子,她總要打扮得成熟一些。
所以,她才會倒霉的坐在路邊,看著斷了跟的涼鞋發呆,揉著走了一天又酸又疼的腳,眼睛一酸幾乎哭出來。
就在那個時候,她聽到了這支陌生的歌。旋律很簡單,但很悠揚,唱歌的是一個女聲,低柔而動人,循著聲音,很巧的,她看到了一家鞋店。
租的房子離這裡還有很遠,也許,買一雙便宜一些但是合腳的鞋,是個不錯的想法。
靈子很愛惜自己的腳。
在這南方的小城裡,周圍隨處可見美麗可愛又熱情動人的女孩子,她們有靈子沒有的漂亮臉蛋,有靈子沒有的飽滿胸膛。
靈子唯一覺得她們比不上自己的部分,就只有她的腳。
趾肚紅潤而飽滿,趾甲象粉潤的晶瑩貝殼一般,修長纖細的腳趾整齊的排在一起,攏出秀美的足尖,腳掌並不比她的手掌大多少,看起來既不會太胖,也不會有半點骨感,白玉一樣的腳背沒有日光留下的半點痕跡,淡淡的青色脈絡隱隱浮現,整只腳就好像一件完美的藝術品一樣,不能再添加一點東西上去,也沒有一分多餘。
美中不足的地方,大概就是這樣的一雙腳,對於大多數人來說,還是無足輕重的。
也正是因為這樣,這樣炎熱的夏天,相熟的同性朋友陪男友的陪男友,上班的上班,而靈子,只能一個人在擁擠的街上奔走,為了一份能養活自己的工作——沒有公認的魅力的女人,凡事都只能靠自己。
路上車來車往,靈子一時過不去,也就沒有起身,看著一邊店面櫥窗的反光,看著映出的馬馬虎虎可以算得上秀氣的容顏,頗為無奈的歎了口氣。
起身過馬路的時候,熱的有些發暈的靈子忍不住想著,就算有個戀足癖愛上自己,也是好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