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刑法課 第三十二章

  干,我早就知道會有這麼一天的到來,雖然陳湘宜老師沒有強迫過女生破處,但許晉嘉是被她妹妹陳香儀假借代課之名破處的,還有我、柯俊毅、湯智偉等等數不清的男同學都是直接或間接被她奪走童貞,真的要告的話早就不知道排到哪裡去了。

  雖然我看以上這些人都頗樂在其中,不過要是突然有同學父母親想敲詐老師一筆,跑去告她也不是不可能,現在果然檢警單位有人主動介入了!幸好我已經想過要是真的有這麼一天到來我該怎麼辦,看著眼前這個剛剛我還想染指於她的中年美婦,我用彷彿『搞笑漫畫日和』中『兔美』的超強力眼神給柯俊毅暗示,然後也不等他有沒有看懂,我就衝了上前打斷賴X潔的陳述:「老師,我們剛剛不是上課上得好好的嗎?人家聽不懂您在說什麼啦。」

  然後我就主動雙手大力往她裸露的美規D罩杯用力抓了下去,她恢復了警察的身份,當然不能再像剛剛那麼恣意地讓學生在她身上遂行獸慾,果然雙手丟下警察手冊和證件,護住胸口的嫩乳,一臉不敢置信地瞧著我,她不相信竟然有人敢這樣襲警。

  雙手一觸及賴X潔柔軟的嫩乳,她也馬上雙手往下抗拒我的襲胸,我改變目標反而抓住她的手腕,一扭、一拖,把她纖瘦的身子往前一拉,重重地摔在剛剛她俯臥的那張課桌上,然後一邊扭曲著臉孔用眼神告訴柯俊毅快上,一邊焦急地用眼神叫陳湘宜老師快逃。

  「柯俊毅,你剛剛邊肛交邊講解共犯章節的示範還沒結束啊,還不繼續?」

  我壓住賴X潔的上半身,嘴裡裝傻完後,一邊趁著她看不見我的嘴型,努力地叫柯俊毅快上。

  柯俊毅知道我在裝傻要爭取陳老師逃走的機會,但他也知道,接下來他做出的每個動作,即使他不知道犯哪個法條,一樣要負起刑責,這在之前老師上課談起『罪責』時就說過了;他現在協助嫌疑犯逃走的行為一旦做下去,可不是假裝不知道犯哪條法令就可以呼攏過去的!刑法162條第一項:縱放依法逮捕拘禁之人或便利其脫逃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他要顧及自己往後的人生,即使不配合,我也不會怪他,但是他現在考慮的不是他自己,竟然是姚雨葳的感受,他把眼神往姚雨葳投射了過去!天啊,別放閃了,快上啊,最好干到賴X潔屁眼開花、動彈不得、行動不便一邊跑一邊噴屎,追不到陳老師啊!看到姚雨葳熱切且堅定的眼神,柯俊毅不愧是我最正義的好夥伴,一看到姚雨葳點頭,柯柯毅真的毫不憐香惜玉,雙手把賴X潔兩片白嫩的臀肉往旁一撥,讓菊花綻放到最大,就挺起還未變軟的陰莖往賴X潔屁眼捅了下去!柯柯毅,你想要幫助我,也知道要幫助我的構成要件內容——就是協助疑犯陳湘宜脫逃,恭喜你,你變成我的幫助犯了!

  「喂喂喂!你在干……啊!」賴X潔才剛發出抗議聲,肛門就吃痛被打斷了,我怕她再出聲的話我裝傻的行為就難以辯解,趕緊右手同時抓住她的雙手,左手則硬擠進她俯臥的上半身下,游移在她的一雙乳頭間,撫弄著她,希望雙重刺激讓她爽到開不了口,無法再表明她是警察。

  就在這短短幾秒鐘不到,與我默契十足的柯柯毅竟然真的趁著賴X潔不及反應,還被我用全身吃奶的力壓在桌上的瞬間,就真的去捅了警花賴X潔的菊花。

  我鬆了一口氣似地看著陳湘宜老師,用眼神示意她快逃;我不能開口,我一開口就證明我剛剛都在裝傻。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我只要讓檢察官舉不出我明知在協助人犯脫逃的證據,根據刑事訴訟的基本精神─無罪推定,我不被定罪的機率還不小!我看著呆若木雞的陳湘宜老師,天啊,還不跑你在幹嘛啊?趁著柯柯毅在努力肛爆賴X潔的時候快逃啊,他至少可以為你爭取5到10分鐘的時間!

  「喔,不行了……」柯柯毅滿意地喘著氣,干你媽的你不要在這個時候給我早洩啊!結果我壓制賴X潔讓柯俊毅肛交到射精還不到1分鐘的時間,我都不知道我到底是協助脫逃罪,還是強制性交罪的幫助犯了,我壓制這個警察大嬸可不是為了讓你肛交射精而已耶!柯俊毅本來緊緊抱住賴X潔屁股的雙手,隨著他的噴發而順著賴X潔的嫩滑皮膚一路沿著大腿的誘人曲線滑下,最後他自顧自地癱坐在地上喘著氣,胯下的陰莖也已經射完精沒有殺傷力,縮成一團過期的豆皮壽司,額頭上發著抖冒著大汗,臉上卻露出滿足的笑容。

  干您老師!我在心中臭罵起柯柯毅的沒用(柯柯毅:阿我不是干了)!才一分多鐘,陳老師都還沒反應過來,不知道我在爭取她逃亡的時間。看來我得自己上了!

  「賴老師,您好美,您看我的陰莖已經硬到不行了,其實我完全不在意龜頭沾到許晉嘉精液什麼的,能和老師一親芳澤我深感榮幸,我們一起來示範共犯的精髓吧!」

  講完我又往教室外努著嘴,示意要陳老師逃走,但是她一臉慌張與驚訝,嘴巴愈張愈大。

  靠,我不能再等了!於是我雙手分別抓住賴X潔雙手180度一扭,本來俯臥在課桌上的賴X潔就變成仰躺在桌上,不等她出聲抗議,我便移動到她雙腿之間,雙手扶住她觸感滑嫩的大腿,便把她一雙美腿分開到最大,然後挺起胯下15公分的凶器,便往那執法人員的性感褐色鮑魚捅去。

  哈哈,再加一條強制性交的故意作為既遂犯,都不知道是我關比較久還是陳湘宜老師關比較久了!天啊,賴X潔也太緊了,雖然有她的淫水和許晉嘉殘餘的精液潤滑,抽插起來還是相當費力,不輸給我插過的少女陰道,蘇蓓君或陳香儀的蜜穴也不過如此!但我不會拿它跟陳老師比較的,陳老師的小穴是無可比擬的!我一邊狠狠幹著這個臥底警花,一邊用嘴型示意陳湘宜老師快逃,也不知道她是怎樣,185的智商竟然在這時候發揮不了作用,只是呆呆看著我焦急地幹著別的女人!

  「喂喂,你……呃、呃、啊、啊……」賴X潔好像又想說些什麼,但我胯下高頻率的抽插打斷了她的聲明,我更冒著被正當防衛咬斷舌頭的危險,把舌頭伸進她的嘴裡與她舌吻根絕後患,奇怪的是,這臥底警察一點反抗也沒有,竟然順勢就跟我舌頭緊緊纏繞,上面的嘴交換著兩人的唾液,下面的嘴則交換著兩人淫穢的體液。

  我愈是焦急,交感神經的作用便愈凌駕於副交感神經之上,加上現在陰莖在小穴裡被吞吞吐吐,那個小穴卻是禁忌的小穴,是一個警察人員執法中聖潔不可侵犯的小穴;我竟然不顧她的意願,以強制力壓倒她之後,就恣意地讓我粗大的龜頭在她體內抽插,每一下還刻意地直插花心,要讓她下體感到撕裂般的痛楚,難以行動。

  最慘的就是我心愛的陳老師竟然呆若木雞沒有反應,而這中年美女的小穴又那麼緊窄溫暖,跟她剛剛突然表明自己是警察帶給我的震驚與絕望呈現無比的反差,於是我插了一分多鐘,也無法克制射精的衝動,把我的精液噴進這執法中的警花潮濕的陰道中。

  柯柯毅,對不起,我錯怪你了,這騷娘們的肉體不但光滑可人,身上的每一個洞更是誘人可餐,你會早洩我一點都不怪你。

  陳老師本來是張大嘴巴,一臉不可置信地瞧著我,然後嘴巴張開的幅度愈來愈小,最後竟然變成一彎嬌笑,她遮著笑到合不攏的嘴巴走到我身邊,拍了拍激動到無以復加的我:「好了,不用了。」

  什麼啊,您要投案嗎?不要輕易放棄啊,自從連續犯廢除後,一罪一罰,您到現在至少犯過幾十件類似強制性交或公然猥褻的案件,真的算起來,關到內湖、南港有便利商店開張,您都還沒被放出來呢,不跑不行啊!我用力把恥骨緊密頂著賴X潔的陰部,我知道已經射完精的軟弱老二對她已經沒有殺傷力,卻還是徒勞無功地想要多爭取一點時間,至少讓精液灌滿她的子宮,讓她難以行動,邊追逐陳老師精液還一直滴下來干擾她的奔跑好像也不錯。

  不過她真的太緊了,我剛射完精的老二一點時間也沒多待,就乖乖地從她穴口滑出,伴隨著大量的白濁液體,從她小穴一路流到桌上再滴到地板,形成一個小小的精液瀑布。

  賴X潔原本精光四射的眼神現在籠上一陣迷濛,她無法想像怎麼會突然就被兩個剛滿18歲的學生在她身上發洩出年輕的慾望。

  他們不管她執法人員的身份,就這樣大膽地當眾強制性交她——班上本來就有40幾位學生不說,教室前後門還擠滿旁聽的人潮。而她代表公權力執法,竟然這樣被糟蹋褻玩,兩穴都被中出,體內灌滿了白濁的精液,就像晴天被烏雲籠罩一般地褻瀆。

  但是她卻又感到無比的快感,熱辣辣的肛門也好,被滾燙陰莖刺入並射精的陰道也好,都再三回味那些年輕肉體帶給她的充實感。

  陳湘宜似乎也受到這淫靡的畫面感染,呼吸變得粗重,走了過來,看了我剛射完精的嬌羞陰莖一眼,便用力地扳開我壓制住賴X潔的手,感到很抱歉地揉揉賴X潔被我捏緊到幾乎瘀血的部份,然後說:「賴老師,對不起。」

  什麼老師,她是警察啊,到底是老師還是警察,您搞得我好亂啊!只見賴X潔仰起了身子,站了起來,撫摸著被我弄痛的手腕,抖著嫩乳,稍微皺著眉頭,任由精液持續從她前後兩穴湧出,同時往地上滴著,並沒有要對我或陳老師不利的舉動。

  「我們先釐清一件事,剛剛是她主動叫我以口交的方式去強制性交李逸平,如果我真的做了,她是不是教唆犯?如果我沒做,她是不是教唆犯?」

  蛤蛤蛤?三小三小三小?好,我先冷靜下來想想,她是臥底警員,如果陳老師真的來幫我口交,我會很感激她,但是我還是被強制性交了,所以是她害的,她當然是教唆犯,害我無緣無故被口交。

  但是事實上陳老師還沒幫我口交,她就自爆是警察,所以本來會被口交的情況被中斷了,何況她本來的目的就是要搜集老師不當上課的證據,身為人民保母,她應該沒那麼有興致等到我真的被口交。唉,要罰她嗎?

  「剛剛賴X潔老師示範的就是學理上稱為陷害教唆的狀況,是警察常用來辦案的一種方式;例如在聊天室主動表明自己是援交妹,等到對方提出援交要求再以『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2條或第29條來陷人入罪——22條: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易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29條: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計算機網絡或其他媒體,散佈、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老師幫你們簡單整理一下,也就是說刑法規定與16歲以下青少年性交要處罰,但不代表與16歲以上人性交就沒事,重點是在於性交易,如果沒有金錢上的對價關係,滿16歲就可以性交了,至於民法上有沒有構成侵犯親權,或者刑法上的和誘、略誘罪,那是另一個問題,總之,不要害人家離家出走或性交易的話,性行為對像滿16歲是無罪的。

  「大家認為賴X潔教唆老師去強制口交小平,要處罰的舉手。」

  全班大概有3分之1的人舉起手來。什麼,那是認為不需要罰的人比較多囉?

  「認為不用處罰的舉手。」

  竟然也是大約3分之1的同學舉手,原來有3分之1的同學是沒有主見或投廢票、或根本不想理老師的。

  「你們投票的結果就說明了以往學界的狀態。」

  老師微笑著點了點頭,似乎在稱許我們班是孺子可教也,剛好常態分佈。

  「陷害教唆的處理方式,通說是不可罰,因為警方身為幕後的誘使者,並沒有要攻擊法益的意思,警方是執法者耶,怎麼可能真的希望大家來援交,正如賴X潔剛剛也絕對不是希望我真的口交小平一樣。」

  嗯嗯,這樣說我完全可以接受,也就是教唆行為除了引起正犯為不法行為的決意,還必須有讓正犯實現構成要件的雙重故意。

  「可是學者傳統的多數看法,是認為必須處罰喲。其中一個主要的原因是,行為人出於陷害他人之動機而教唆,惡性更深,更有處罰之必要!不過我們之前講過,現行刑法的思潮已經不在於處罰惡性,所以這個說法自然就落伍了。不過接下來這個原因,我想是主張不可罰說無法反駁的。」

  本來是劍拔弩張的氣氛,隨著柯俊毅肛交完射精,我也內射賴X潔後,陳湘宜老師自顧自地上了幾分鐘的課,賴X潔也垂手裸著雙乳站在一旁聽課,老師被移送法辦的危機似乎解除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該不會因為我和柯俊毅插她插得夠爽,她就放過陳湘宜老師了吧?說完陳老師竟然原地做起了伸展操,把手腳活動了一下,接著左右扭動著腰肢,等到她熱身完畢,她竟然就餓虎撲羊似地誇張地往我撲了過來,一把抓起我已經疲軟掛在胯下的老二!陳老師利落地把我包皮褪下,還沒開始舔就直接含進嘴裡,等到我的陰莖整團進入她的口腔,她才在嘴巴裡靈活地運用舌頭環繞我剛射完精的龜頭,舔弄得嘖嘖作響。

  靠背,現在沒心情啦,何況剛剛才內射賴X潔,雞雞髒就算了,你看不是還軟趴趴的~~~嗎!干,話才剛講完,眼裡看見因為吸吮我的陰莖而清麗臉孔扭曲變形的陳湘宜老師,雙頰凹陷變形不說,還一直發出陰莖攪和唾液的水聲;後方遠一點,則是剛剛才被肛交並在直腸內射精,接著馬上又被我陰道內射的臥底警花賴X潔,裸露著上半身拿著面紙在擦拭肛門和陰道內還沒流乾淨的精液,這麼淫穢的畫面跟剛剛心理慌張不已的反差,瞬間就讓我雞雞又變硬了。

  陳老師不斷吸啜著我的陰莖,卻又由下往上像個僕人似地仰望著我,水汪汪的大眼睛與我眼神交會,卻沒有閃避,不時還主動運用起深喉嚨技巧,讓口腔到喉嚨呈現一直線以將我整支15公分的陰莖容納,讓我插到她最柔軟的深處。

  干,這不是陳老師啊!該不會是今天賴X潔一直展現熟女的體貼讓她自慚形穢,她才開始認真思索怎麼取悅男性?不過沒練習過是無法駕馭這種技巧的,果不其然,我的龜頭才剛進入老師上半身最柔軟的地方,她又急著把我龜頭像嘔吐般嘔了出來,眼睛都嗆出了淚水,但還是不忘把我陰莖握在小手裡套弄。

  直到她可以出聲,她一邊握著我的陰莖一邊蹲著大聲道:「如果賴X潔真的只是辦案需要的陷害教唆,並不想要小平的性自主被侵犯,那她就必須在我強制性交既遂前阻止我的行為,但賴老師有嗎?沒有。她對犯罪到底會不會進入既遂或僅止於未遂並沒有百分之百的支配關係,所以以往的多數學說認為陷害教唆可罰,是因為教唆者不能確定主行為人會不會既遂。」

  靠北,你剛剛這樣突然撲過來,鬼才來得及阻止你啦,不過這確實是最牢不可破的立論,所以現在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條第三項已經明定:警察行使職權,不得以引誘、教唆人民犯罪或其他違法之手段為之。

  警方要辦案,頂多只能守株待兔,不能為了破獲犯罪集團主動引起他人犯罪的決意。

  「其實我不是警察啦,我只是配合陳老師陷害教唆的橋段才說自己是警察,幸好學生時代背的刑事訴訟法還沒忘光,演得很像齁?」賴X潔輕輕皺著眉頭,露出溫暖的微笑道。

  「普通的警察,怎麼可能冒充你們憲法教授上課這麼久都沒穿幫?」賴X潔擦拭著前後穴中的殘餘精液,一臉委屈地苦笑著。

  靠,原來是這樣!又上當了!我望著陳湘宜老師,又望著賴X潔,最後又往驚訝的柯柯毅看去,原本驚訝的我們在視線交會後,卻反而露出充滿默契的滿足微笑,科科,平白無故又上到了一個中年美魔女憲法教授,爽!

  「老師補充一下。」嗯嗯,這邊那麼難,應該有很多要講。

  靠夭,不對,這個聲音是從賴X潔嘴裡發出的!「湘宜,對不起,我技癢想要賣弄一下,你可以繼續剛剛對李逸平的強制口交行為,等一下我在跟你說你哪邊要改進。」

  靠北啊,這是莊嚴的學術殿堂,豈是你們這些三姑六婆精進口交技術的風月場所,你別在那邊給我……阿嘶~~~陳湘宜你也給我差不多一點,你還真的聽她的喔!我還在震驚於人生大起大落真是太刺激了,陳老師竟然真的含起我的老二,難道她真的想好好藉機精進,趁著這個經驗豐富的熟女教授願意指導,好好學習取悅男性的技能?

  「陷害教唆與釣魚是不一樣的。」

  科科,以往都是聽著陳湘宜老師動人的聲音與別人進行性交或猥褻行為,沒想到今天竟然是別人的聲音上著刑法課,而陳老師就俯身在我胯間幫我吹簫。

  「『釣魚』是指對原已犯罪或具有犯罪故意之人,以設計引誘的方式,使其暴露犯罪事證,而加以逮捕或偵辦;『陷害教唆』則是行為人原本沒有犯意,純因司法警察之設計教唆,始萌生犯意而進行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以憲法的精神來看,釣魚並未違反憲法對基本人權之保障——憲法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釣魚是為了維持社會秩序的必要手段,所以可以接受。」

  哇,本來以為隔行如隔山,沒想到賴媽媽把刑法配合憲法講得還有模有樣;擁有這麼傑出的法學素養,我更不相信她是臥底警員了。

  「所以如果是養生坊或按摩店直接說明全套多少錢,表明提供性交易,或是警員長得像極欲破處的阿宅,踏入風月場所讓人一看就知道你來尋求性交易而主動提供,這叫做『釣魚』;反之,若警員主動開口要求提供性交易,這就是陷害教唆。」賴X潔以警察通常辦案的手法繼續講述著。

  「湘宜,有點落漆喔。」看到陳老師為我服務這麼久我都還沒射精,賴X潔走了過來,示意陳老師在旁觀摩,由她接手對我的口交服務。

  「嘴唇要包住牙齒,如果牙齒刮到龜頭,龜頭會變得更硬更大,但是對高潮沒有幫助。不過若是接下來還要插入陰道性交,我倒是不反對這樣,女方會獲得無上的充實感。」

  嗯嗯,陳老師確實偶爾還會犯了這個基本錯誤,讓我龜頭愈來愈大卻愈來愈不想射。

  「陰莖進入口腔後,可以嘗試著由下往上露出棄犬般可憐的表情盯著男方,會增加男方的凌辱感。」

  嗯嗯,剛剛老師有試過這招,不錯不錯。

  「吸吮的時候除了模仿拓也哥的真空吸引技巧,有一點要注意的,是視覺和聽覺的配合。男性是視覺的動物,如果你能夠吸到雙頰凹陷,眼睛又由下往上露出大部分的眼白,男生會充滿征服欲,這時再加上刻意的『嘖嘖嘖』聲響,不論是表示陽具的美味或是女方努力的證明,都能更快促使男性把精液釋放在你的嘴裡喔。」

  這些技巧,陳老師好像有初步的概念,不過還有很大進步的空間。

  「你剛剛的深喉嚨只有徒具樣子,沒有抓到精髓,來我做一次給你看。」

  說著賴X潔就真的讓我整根陰莖沒入她的口腔直到喉嚨深處,而且連續抽插幾十下她都沒有嘔心感,彷彿真的讓我干穿了她的食道。

  靠,太爽了,即使剛剛已經發射在她小穴內一次,現在我好想直接把精液射進她胃裡,用鹼性的精液幫她的胃酸酸鹼中和一下!正當我想要在她體內射出本日第二發時,賴X潔竟把我的陰莖緩緩退出她的口腔,我依依不捨地讓龜頭從她的食道、喉頭、口腔一路退出,然後她說出:「來,最後一下交給你,能夠直接口交男性到射精是很難的,我幫你起頭,以後你會更有信心。」

  靠夭啊,這個意思是要讓我射在陳湘宜老師嘴裡!天啊,賴媽媽你以為這樣子我會開心嗎(扭)?我可從來沒有想像過要這樣褻瀆我的刑法女神啊(挺)!

  說完陳湘宜老師害羞地把我龜頭整顆含進嘴裡,然後規律地讓我陰莖抽插她的口腔,不時還謹記賴X潔建議的技巧,除了眼神、嘴裡的嘖嘖聲,還加上了自己的一點小創意,她一邊吞吐著我的陰莖,一邊前後左右扭動著腰肢,像是嗑了藥發浪的小太妹,這個畫面對我很受用,沒多久我就忍受不了爆發的衝動!

  「湘宜,先別把她的精液吞下,先含住。」

  原本要讓我射精在喉嚨裡的陳老師,聽到賴X潔的建議,只讓我龜頭停在她的嘴裡,然後舌頭落力地拚命地高頻率撩撥著我的馬眼和冠狀溝,直到我的馬眼開始噴出嘔心的腥臭精液。

  「先把精液集中在舌尖,我看看。」

  說完陳湘宜老師張開了誘人的性感紅唇,讓全班都看見我的精華小部份集中在她舌頭上,大部分則累積在下排牙齒和牙齦間。

  「再把精液往後挪到舌根上,先別吞進去喔。」

  然後陳老師仰著頭,張開嘴讓賴X潔確定她真的把精液集中在舌根上。

  「口交直到男方射精後,如果最後再利用嘴巴玩弄一下精液,最後再一副美味地將男性的精液吞下,男方不會因為你吞精的淫蕩模樣而嫌棄你,反而會愛死你喔。我剛剛要提醒你的是,甜的味蕾集中在舌尖,苦的味蕾則分佈在舌根,所以用嘴巴玩精液時要小心,盡量不要用到舌根,會又苦又腥,吞的時候則要一口嚥下,別讓精液停在舌根太久。」

  聽完賴X潔的講解,陳老師才一口吞下我的億萬子孫,然後發嗔道:「吼,這些我早就知道了啦!」

  只見她被我的精液苦到說不出話來,有點抱怨地瞪著我和賴X潔。

  「哈,對不起,野人獻曝了,別在意嘿。」賴X潔調皮地吐了一下舌頭,露出迷人的微笑。「下次如果陳湘宜老師強制口交誰成功,我就變成幫助犯囉。」

  哈,賴X潔在下課前開起玩笑,其實並不會。

  教授他人犯案技巧不等於一定就會變成幫助犯,還是必須具備雙重故意,必須知道他現在教他,是為了幫助他犯案成功,也必須知道他要犯什麼罪。賴X潔今天充其量只是教授老師的口交技巧,並沒有要她去性侵他人的幫助故意,是不會成罪的。

  「老師今天看到你們兩位男同學冒著觸犯幫助人犯逃脫罪的危險,即使犯罪也要幫助陳湘宜老師的精神,感到非常感動;她一定教得很好、也對你們很好,你們才願意這樣幫她,老師學到比教學技巧更重要的部份。謝謝大家,我們有緣的話,再次在刑總課上見面。」

  賴X潔客套地謝謝大家的配合,然後拿起衣物,先往洗手間走去。現在還沒到下課時間,陳老師還要再總結,所以她不打擾我們,先出去整理服裝儀容。

  看到她忘了剛剛掉在地上的假警察手冊——其實只是普通的筆記本,我連忙追了出去,等到我踏進女性洗手間時,聽到:「高級督察賴以潔回報,陳湘宜副教授的上課內容沒有問題,她是個傑出的好老師。臥底任務結束。」

  嗯,這個秘密我會永遠放在心裡。

  我把筆記本放在洗手台,躡著腳尖倒退著走出了女性洗手間。

  註釋:

  刑法227條——第一項: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項: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項: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四項: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簡單講,與14歲以下男女性交罰比較重,14歲到16歲也罰,但罰比較輕;與16歲以上男女性交,刑法沒規定處罰。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則處罰滿16歲但性交易者,所以陳湘宜老師才說不要扯到性交易或脫離家庭,原則上滿16歲就沒事。而且這邊還是合意的情況,所以只罰性交的未遂犯,合意猥褻就不罰了。如果一開始就是強制性交,直接跳到222條第2款犯前條(221條的強制性交罪)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者。二、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者。三、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者。四、以藥劑犯之者。五、對被害人施以凌虐者。六、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者。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者。八、攜帶凶器犯之者。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結論就是,強制性交14歲以下有加重,14到16歲依一般強制性交罪處罰;合意性交的話16歲以下要罰,14歲以下罰更重。如果是性交易,標準提高到18歲以下都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