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頓時大為興奮,但是卻不敢馬上鑽了下水道逃走,因為只要我不再住上揚土,他們立刻就會追過來。
我又爬了上來,想要把屍體埋進坑裡面,奸藉機跟著下坑。
但是推車裡面,還有一個真正的白大掛。我想了想,便將整個車子一起推了下去,然後人也跟著下去,便要鑽進下水道逃跑。
誰知我剛剛逃出兩步,腦子裡面的惡魔顯示器就開始尖叫,而且閃著紅光,顯然在提醒我此時的行為是錯誤的。
我先是不解,接著便明白了。啃塔上的人只要見到我沒有上來,只怕一會兒便追了過來,在下水道中我肯定逃不了多遠,不用多久就會被抓住。
我腦子拚命地轉,一邊還要用鐵鍬往上揚土,好讓他們不起疑心。
我腦袋都想得疼了,終於想出了一個法子。
我把那個真正的白大褂拖了出來,用最快的速度脫下我身上的白大褂和口罩,穿戴在他的身上,然後抱著白大褂跳下下水道,一直拚命沿著下水道往前跑,儘管要彎著腰跑,但是為了活命,我的速度竟然也極快。
果真,只跑了不到一會兒,上面便傅來刺耳的槍聲,很顯然他們已經追過來了。
我又跑了幾十公尺,便將真的白大褂丟下,讓他的腦袋狠狠撞在石頭上,然後俯面躺在水中,幾乎半個身子都被水淹沒,整個口鼻都被水浸著。
我依舊飛快的往前跑,一邊跑一邊找。我在找一處水尤其深的地方,能夠將人的整個身體都淹住的。
終於,在兩百多公尺前有一處水深的地方,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然後將整個身體全部滑進水裡面。
「真的很噁心。」我幾乎要嘔吐出來,下水道本來就是最髒的地方了,這裡的下水道尤其的髒,紅通通的都是血水,還有一些腐爛後變質的紅水,但是為了活命也顧不了那麼多。
我踩過的水剛剛安靜下來,下水道又吵雜起來。一群人踩著水飛快地跑了過來,整個下水道都是水濺的聲音,聽得人心驚膽顫。
他們追上來了。
這群人很快就發現躺在水裡的白大掛,其中一個人說了一句英文。
然後所有的人都停下了腳步。
「砰!砰!砰!」這群人竟然問都不問,直接開槍射殺,而且足足開了好幾槍,只怕人都打爛了。
那個白大褂本來也不知道有死沒死,這會兒肯定真的死透了。
「老闆對新來的人就不應該信任,尤其還是一個膽小的醫生。」其中一個人說的是中文,然後吐了一口痰,道:「帶他回去向老闆報告,這個鬼地方我可不願意多待。」
接著,幾個人拖著白大褂的屍體往回走。
一直等到沒有絲毫腳步聲之後,我才敢從髒水裡面出來,儘管我差不多都快窒息了。
坐起身子後,我也沒有立刻逃跑,而是休息了一會兒,因為我不敢保證他們是不是就在洞口處,萬一跑的時候發出聲音驚動他們就不妙了。
足足休息了半個多小時後,我才開始沿著下水道的方向,一直往外跑。
也不知道跑了幾千公尺,我看見一些光亮,不由得加快了速度,猛地衝了過去。
「撲通!」我腳下一空,身體頓時往下摔,竟然整個人從半空中掉了下去。
頓時我嚇得魂飛魄散,連忙往下一看。
還好,下面是一條河,還頂深的。
我猛地掉進河裡,也不忙上岸,先將全身上下洗得乾乾淨淨。
老子終於逃出來了!我立刻想要大聲喊叫發洩。
聲音剛剛到了喉嚨口又趕緊嚥了下去,說不定殺人俱樂部的人就在不遠處,我叫得大聲了,只怕將他們招惹來了,壞了自己的性命。
於是,我又趕緊鑽下水底,往河的下游划水,內心中憤怒道:「他奶奶的!總有一天我會來端了這個變態的俱樂部,那個性戚發騷的大洋馬,我一定先姦後殺,再奸再殺!」
一直沿著河往下游的過程中,我開始想我接下來應該去哪裡。因為大洋馬只要一去囚室就會發現我不見了,也肯定會通知白馬王子。白馬王子已經與我撕破臉皮,一定會想盡辦法置我於死地,他在得到我逃脫的消息後,肯定會大肆搜捕。
那麼我之前的住處、楚楚家裡,都變得非常的不安全了,就算是我向劉離租的那間舊房子,衛筠也是知道的。
儘管衛筠看來好像和我比較投緣,然而他未必不會將我那處藏身之地告訴白馬王子。在夢中寧紫最後說的話,到現在都還讓我有些心寒,因為衛筠畢竟是我同母異父的兄弟。
就連李博謙囚禁我的那個荒山密室,也不是安全的了,我已經將地址告訴了白馬王子。
我就算狡兔三窟,現在也沒有了去處,關鍵是我身上一毛錢都沒有,幾乎寸步難行。
想了好一會兒,我腦子裡面頓時浮現前女友的身影,或許我可以去找她。
差不多游出了好幾公里後,我又彎著腰,在河邊的蘆葦叢走了兩個多小時,河岸上人煙漸漸多了起來,彷彿已經靠近城市的郊鄉了。
我找了一個不是很陡的地方上了岸,此時身上的衣服在太陽的熱曬下也差不多干了,不過我還是覺得穿著這身衣服非常不保險,目光四處一搜尋,想要找到一處沒有人的人家,去拿幾件衣服換上,最好是人家曬在外面的衣服。
眼前就有一個庭院,距離我幾公尺處便是一堵圍牆。
圍牆不是很高,但是我翻不過去,還要去別處搬來一塊大石頭墊腳。
跳進的是這戶人家的後院,我靜靜地聽一會兒,沒有聽見人說話,也沒有聽見有看電視的聲音。最好是沒人,方便我進去拿衣衫穿。
從後院轉到前院的時候,我也大致看了一下這幢房子,是一處建造得很一般的別墅。
不過好像還挺有錢,院子裡面停著一輛好車,竟然是一輛寶馬M6。
寶馬M6?我頓時一驚,趕緊靠近了看,果然是寶馬M6,和我的那輛樣式一模一樣,再看車牌,也一摸一樣。
我渾身驚出冷汗,莫非這裡便是我被抓的那棟房子?那天晚上和寧紫來這裡的時候,天早已經黑了,也看不清楚。
再說,我上了寧紫後,還被她帶回來過夜,根本沒有閒工夫觀察這裡的環境,所以剛剛翻牆進來的時候,一點都沒覺得不對勁。
此時再細細地看,真的有幾分眼熟,可不就是那天寧紫騙我來的地方?
我第一個念頭就是趕緊轉身,趕緊跑。
白馬王子要抓我,這裡肯定是一個最重要盯防的地方。
於是,我趕緊找了一個地方躲起來,並不立即離開,而是躲在草叢裡面觀察,看這裡有沒有埋伏。
足足等了半個多小時,依舊沒有聽見任何聲音,想必真的是沒人了。
於是,我飛一般地跑進房子裡面,上樓去寧紫的房間。
門竟然是鎖的,我費了很大的勁,提心吊瞻的將門撬開了之後進入房間。我本來放在椅子上的衣服已經下見了,連同裡面的錢包、信用卡等等都不見了,但是在抽屜裡面,我找到了我車子的鑰匙。
接著我便在寧紫的房間四處找,在衣櫃裡面找到一套女用衣衫,我索性換上了女人的衣衫,然後戴上墨鏡,蒙上絲綢面紗。
我身材本來就偏瘦,只要遮上了臉,穿上女人的衣服也不顯得非常的突兀,只是身材有些平板,不過東方女性身材平板的可多了。
停在院子裡面的寶馬車燼管讓我很捨不得,但是我咬了咬牙,還是決定不開M6走,畢竟目標比人要大。
而且剛才在園子裡面,我好像還看到了一輛女用的輕型摩托車,不知道是不是寧紫的。也可能不是,因為我從來都沒見她騎過,她可能覺得以她的身材相貌,不屑於騎這樣的輕型摩托車,所以我不敢保證這摩托車是不是她的。
四處翻找,結果還真讓我找到了一把鑰匙,正是摩托車的鑰匙。
不過,鑰匙旁邊還有一片光碟,我好奇之下,便連光碟也一起拿走。
我本來還想找些錢在路上用,結果整個房間裡面一毛錢都找不到。
回到院子,我發動了摩托車,朝前女友的住處騎去。
*** *** *** ***
先將摩托車藏了起來後,我並沒有直接上門找前女友,而是在她所住樓房前面的小樹林裡躲了起來。
因為,我看見了一樣東西貼任牆上,是一張通緝令。
通緝令上的照片是我,罪名是殺人罪。那上面寫著被殺的人正是李博謙,當然他還可以寫上廖立方,不過殺一個人就足夠判死罪了。
通緝令上對我的愚賞金額是三十萬。而且把我形容成一價極度變態、極度危險的人物,讓廣大百姓發現後不要輕舉妄動,而是通知警察部門。
不用說,這肯定是白馬王子的手筆了,真是好快的動作啊!
不過,瞧這紙張的顏色,這通緝令應該貼了有幾天了,可是我今天才剛剛從殺人俱樂部的囚室裡面逃出來啊?
接著又想了想,我便明白了。這通緝令想必是幾天之前就貼出來的,白馬王子決定要殺死我。儘管他家權勢極大,殺個普通人如同踩死螞蟻一般,但是為了不留下任何把柄,還是做出了一份通緝令掩入耳目,日後就算占家的政敵想要利用我的死做文章 ,這份通緝令也有個說法,證明並不是占家草菅人命,而是我本身就犯了殺人罪。
我正冷笑間,忽然幾個穿著制服的警察快步走了過來,我頓時一驚,連忙躲好。
這群警察四處搜索一番後,又掏出一張嶄新的通緝令,覆蓋在原來的舊通緝令上,上面的名字仍舊是我,但是懸賞金額提高到了三十五萬。
這會兒,他們是真的想盡一切辦法來抓我了,已經開始在整個城市布網。
一直到晚上,前女友的室友都回來了,而且一邊走還一邊聊著天:「我看老三的男朋友根本不像一個殺人犯,說不定又是一樁冤假錯案,老三今天晚上還出去找嗎?」
「肯定還要出去找的,老三那麼死心眼。要嘛楚郁被抓住了,要嘛被殺了,要嘛被找到了,否則老三一定會一直找下去的,今天晚上輪到你和男友陪她出去找了,記得十一點之前,怎麼都要拉她回來。」
我聽明白了,她們在說我。她們住在一起感情好,便用年齡排了大小,前女友排行老三。
「呼!」我心中憋得有些難受,又有些熱,便吐出一口氣來。
在小樹林裡面漫無目的地走著,走到第九圈的時候,我直接走出小樹林,朝外面走去。
我決定離開了,倒不是我有多麼偉大。而是之前剛剛脫身的時候,我心中缺乏安全感,所以才想要找一個人依賴,聽了前女友室友的話後,我感動了,也理智了。
我想來依賴前女友,但是她本身就很柔弱,我只會連累她。
我一直垂著頭往外走,此時已經天黑了,所以也沒有人看得出我的異常。
「啊!對不起!」我忽然撞在一具柔軟的身體上,對方低呼一聲,然後趕緊道歉。
我本想說沒關係,但是想到自己是男的,卻穿著女裝,便不說話,繼續往前走。
接著,我的腳步又停了片刻,因為我聽出這聲音是前女友的。
我只猶豫了幾秒鐘,又繼續朝前走。
然而,此時在我身後的前女友反而停下了腳步,她猶豫一下,然後飛快地從後面追了上來。
她沒有叫出聲,只是跑到我的面前看了一眼後,還是沒有出聲,立即拉著我的手,飛快地朝旁邊的小巷跑去。
走到小巷深處後,她先飛快的四處張望著,然後跑到小巷的各處角落看有沒有人,接著跑回來,抬頭望著我,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似乎想要哭,但是眼淚卻不流下來。
「我終於見到你了,你竟然是來找我……」前女友語不成調,後面那半句話還流露出尤其的激動。我是來找她,而不是去找楚楚,或者其他女人。
當然,我並不是不想去找楚楚,是因為楚楚那裡肯定早就被監視了,我過去只是自投羅網。
接著,我們兩人竟然有些相對無語,不知道從哪句話說起。
她忽然又拉起我的手,道:「走,快跟我走。」
我被她拉著走,不由得問道:「去哪裡?」
「我剛租下來的房子。」前女友道。
「你準備搬出去住?」我問道。
「不是,看到你的通緝令後,我立刻就去租了一處偏僻的房子,沒有告訴任何人,只要你一來、就可以住進去。」前女友解釋道。
我一下子說不出話來,之前總覺得前女友腦筋笨,現在看來大錯特錯了。她只是一看到我的通緝令,就立刻去租了房子做準備,免得我來找她的時候沒有地方住。
頓時,我不由得多看了她幾眼,她臉微微一紅,側了過去,道:「幹什麼?」
「你其實很聰明,或許你做什麼事情都能做得好。」我忽然說道。
難得被我誇獎,前女友顯得越發忸怩,拉著我的手,走路的速度又快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