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刑法課 第二十二章

  經過上次驚人(精人?)的期中考,我和想要角逐書卷獎的同學無不戰戰兢兢,深怕期末考真的出現什麼難以預料的考題或考法,所以上課的態度都加倍認真了,也對陳湘宜老師到底是怎樣的人產生了疑問。

  她打從骨子裡是個變態虐待狂魔女?還是偶然墜落地獄的可人仙子?亦正亦邪的個性就像我們教科書封面黑白各半的既分明又矛盾。

  「各位同學,上次期中考的進度剛好到『犯罪論』的一半,以三階論來說,構成要件該當性和違法性基本上講完了,剩下罪責(或稱有責性)的部份;以二階論來說,剛好是不法(包括構成要件該當性和阻卻違法事由)的部分講完了,剩下有責性的部份。」

  老師今天又恢復正式打扮了,但是正式之餘也充滿秋天的風情,老師披著蕾絲釘珠的卡其色短袖小外套,搭配同色的亮面七分褲,露出裡面的白色襯衣,堅挺的C罩杯胸部呼之欲出。

  「一個人要成立犯罪,除了客觀上該當構成要件,且無阻卻違法事由,還必須具備有責性,也就是這個行為是可非難的。若任何人在這個情狀下,都不得已會選擇違背法律的行為,我們就說他無『期待可能性』。也就是說構成要件和阻卻違法事由偏重在客觀上的審查,但有責性是偏主觀上面討論的。例如緊急避難就有『阻卻違法』和『阻卻責任』的兩種。如果為了保全自己或他人生命而侵害他人的身體,可以主張緊急避難,但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而犧牲他人的生命,某些學者認為不能阻卻違法,但能以無期待可能性來阻卻責任。

  「我國刑法從第16條規定到第20條都是關於責任的規定,可見責任對於一個人在論罪科刑上的重要性;相關規定這麼多,也顯示出『責任因何而來』的正當性是多麼模糊。為什麼某些情況下要他負責?哪些情況不用負責?哪些人要負責?哪些人不用負責?這裡法規內和超法規減免責任的事由在學說上是百家爭鳴,請有興趣的同學要加倍用功。

  「刑法第16條規定:除有正當理由而無法避免者外,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其刑。」

  老師開始在同學課桌間信步穿梭,嘴裡的講述未曾停歇。

  「像幾節課之前,吳亮益性侵我妹——」

  靠北,我剛聽到M的音,我連忙瞪大眼睛往陳老師望去。你是不是把你妹來代課的事說溜嘴啦?幸虧她反應快,跟我也默契十足,一看到我的眼神連忙改口「吳亮益性侵我M——們最敬愛的陳老師。他竟然說是公然侮辱罪,這可不能裝傻就免除刑事責任。任何人都知道違反對方意願進行性交是不對的,屬於『自然犯罪』,亦即任何人都知道那是可非難的,大部分國家,除了印度,都把性侵當成非常態的行為,不能不知道刑度、法條或罪名就免除他的刑事責任。」

  老師走到吳亮益桌旁,輕輕拍了拍他的背。

  吳亮益露出靦腆的笑容,一副二次元死胖宅的憨樣,但我知道他在裝傻,不知道哪天他又要驟起發難,以上課之名行縱慾之實呢!我可得好好小心他,這種外表愈像忠良的人,內心愈險惡。像藝人『娜豆』,一副人畜無害的樣子,可不知道趁機吃掉了多少美貌的名模呢!

  「征~~」老師才剛開口,「啪!」

  我在0.1秒內就舉起了手,專業示範可不是當假的,根據這幾堂課下來的經驗,老師一定是要徵求一位同學示範,為了學期成績,就算要表演性交我也義不容辭啦。

  哎呀,老師真討厭,其實我也是千百個不願意啊,性交什麼的最討厭了。

  「很好,老師還想說這麼艱巨的任務找不到人來幫忙咧。」

  老師露出了笑容,我心想:不、不、不艱巨,是要10秒內勃起還是1分鐘內射精都難不倒我的。

  「那你記得喔,老師對『如果電話亭』下令了:姚雨葳現在是你老婆。」老師走到姚雨葳桌邊,示意她站了起來。

  姚雨葳面有難色,不太情願地從鼻子哼了一聲。

  干,把我嫌棄成這樣,老子還不屑當你老公咧。

  「來,嘴巴張開。」

  哇,那我就不客氣把陰莖塞進姚雨葳的嘴巴啦……不對,陳老師竟然是走到我身邊,溫柔地要我張開嘴巴,搞不懂她想怎樣,但我本能似地聽話照辦,呆呆地將嘴巴張到最大。

  「不用這麼誇張,啊,隨便啦。」

  接著老師把一個涼涼的液體塗在我嘴唇上,然後她右手拇指和其餘四指像鴨嘴般輕輕闔上,做出閉上嘴巴的手勢。

  「……」

  靠北啊,我的嘴巴一閉上後就張不開了!「放心,這是醫學博士Doctor Chen特製的三秒膠,等等泡泡溫水就會自動溶解。上次假精液也是她教我配方的,很像真的吧,科科。」

  干,你們兩個變態姐妹一天到晚都在搞這種莫名奇妙的事。

  我還沒反應過來,還來不及適應嘴巴張不開、有口難言的痛苦,老師又把棉花塞進我的耳洞,然後關上我的耳殼,也用三秒膠黏了起來,就在一瞬間,我變成既聽不到、也開不了口的瘖啞人士了!三小三小三小,陳老師竟然利落地比起了手語,雙手配合地天衣無縫不說,還很有節奏感,時而手指比一根,時而轉為三根,時而五指併攏,時而粉拳輕敲,配合雙手連續不停的動作,我無法懷疑她是真的懂手語,可我是一個字也看不懂啊!干,她嘴巴也配合手語接連說了幾句話,我也一句都聽不到,只能勉強看嘴型什麼「黃大爺懶叫彎彎的」,誰是黃大爺?「他懶叫彎彎的」是說老二的形狀,還是老二的所有權屬於一個叫彎彎的人?我想她一定不是說這句話,不過光看嘴型我只能胡亂猜上一通了。

  接著她把姚雨葳和吳亮益帶到講台後方,三個人不知道在幹些什麼,不過可以看見姚雨葳心不甘情不願地脫著上衣,然後也除下了因為胸部太小根本沒什麼必要戴的胸罩,接著姚雨葳扭動著下半身,好像把褲子和內褲也脫了下來。

  然後吳亮益從後方挨近姚雨葳的身體,擺明了就是一副要插姚雨葳的姿勢,不過關我屁事啊,兩個人我都不喜歡,就姑且看看他們在演哪一出好了。

  兩分鐘後,姚雨葳羞紅著臉、一絲不掛地從講台後現身,姚雨葳雖然胸部只有A罩杯,纖瘦的體型仍然讓我忍不住意淫著她,陳湘宜老師則蹲在她後方,輕輕一拍,姚雨葳站著分開了大腿,筆直的大腿交會處,一片烏黑陰毛下的兩片陰唇中間,竟然有股白色的液體從胯下滴著。

  靠,才兩分鐘吳亮益就中出姚雨葳啦?雖然講台擋住,不過他那麼大只我可沒看到他有抽插的動作耶。

  老師示意柯俊逸出去教室,不到一分鐘他便拿著溫開水進來,然後用面紙沾著幫我把特製的三秒膠化掉。這幾分鐘我是度秒如年,完全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等到我可以發出聲音後,老師招招手,示意我到講台上。

  「小平!」陳老師突然大叫一聲。

  「三小啦!」我忘記我現在能開口了,不小心罵出髒話。

  「喂。」老師突然板起臉。

  「拍謝,我以為我還是瘖啞人士,忍不住把心中想說的具現化了。」我連忙為失言道歉。

  「沒關係,原諒你。」

  老師拉回正題。

  「你老婆剛剛被強制性交既遂了啦!」老師故作緊張道。

  「喔。」我很不配合地應著。

  「你豬頭喔,你是雨葳老公,有保證人地位耶!虧我還很認真地比著手語提醒你,還叫你要制止吳亮益,結果你剛剛呆站著什麼事都沒做,你是強制性交罪的不作為既遂犯了!」

  對吼,老師剛剛有使用如果電話亭,那這樣說來我也是強制性交的犯人了。

  「上次沒用完的假精液還有剩,老師把它塞進雨葳陰道中,營造出雨葳被強制性交的情狀,然而,大家覺得小平該受非難嗎?」

  老師一手搭在雨葳的肩上,一手搭在我的肩上,面對著全班同學問,我沒差,我可難得能穿著衣服站在講台上,姚雨葳比較可憐,姣好的胴體一覽無遺地被大家視奸著,胯下還很配合地在滴著假精液。

  「刑法第20條規定:瘖啞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這裡的『瘖啞人』指的就是剛剛小平那種既喑且啞的情形。光喑——耳聾,或啞——嘴不能言,依法條的文義解釋,是不能單單因為喑或啞就減輕其刑的,必須既喑且啞才可以。像小平剛剛只有幾分鐘失聰失語就體會到瘖啞人的痛苦,真正的瘖啞人在接收信息上比一般人艱巨甚多,對法律的認識也容易有不足之處,所以法條特別規定減輕瘖啞人責任的情形。」

  哇,原來是要講這段,我還在想說她怎麼教這裡,總不會真的毒啞我或叫我學聶政吞火炭,然後耳朵灌鉛汁吧。

  「另外,刑法第18條則規定責任年齡的範圍:第一項─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罰。第二項——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第三項——滿80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這裡稱為刑法的責任年齡。民法則規定20歲或未滿20歲但已結婚者,有完全行為能力。請不要搞混,一個是責任年齡、一個是行為能力年齡。」老師接著說。

  其實,不要以為「未滿14歲,不罰」是吃了無敵星星能胡作非為;名義上沒有刑罰,卻有「感化教育」這樣的「保安處分」,必須到「誠正中學」接受團體生活最多6年的感化教育(法律規定感化教育原則上最多3年,得延長3年),對一個未滿十四歲的青少年來說,其實跟坐牢沒兩樣。

  而且進過那種地方,會學到很多不該學的,例如犯罪手法或抽煙、喝酒、嫖妓、吸毒等壞習慣,甚而在社會上被貼上標籤,當初美其名是感化教育學校,往往最後變成罪犯訓練所。

  「在這邊我國是把滿十八歲的人『擬制』成有完全責任能力,要負起刑法對他的責難,除非具體舉出他是精神病患或心智年齡低於一般人,也就是俗稱智能障礙,才能例外的減免責任。像在台北捷運上瘋狂殺人的鄭捷,已經21歲了,理論上要負完全的刑事責任,但搞不好他的心智年齡還未滿十八,才會做出這種喪盡天良的事,但法官不會在這裡審酌,會直接因為他滿十八歲而給他應有的刑罰,不會因此減刑,即使他的小說充滿中二的幼稚想法。」老師少見地露出沉重的表情歎氣道。

  呵呵,我想鄭捷案的法官迫於社會輿論,一定會判他死刑的,但坦白講,他就是個白目,不把別人的命當命,也不把自己的命當命,他就是不知為何而活才想殺人以求被判死刑,對這種一心求死的人判死刑意義何在?雖然他造成的後果很慘重,但是他真的罪大惡極嗎?我倒覺得比口口聲聲說從政第一要件——清廉,卻一拿就6300萬、8300萬的人渣不知道好上多少。

  別誤會,我還是支持死刑或判鄭捷死刑的,因為在目前階段,我想不到一個更好的方法來撫平受害者和家屬的傷痛。

  唉,其實這裡很詭異,17歲又11個月和剛滿18歲到底差在哪?滿18歲,卻中二到不行的小屁孩一定就要負百分之百的責任,不能酌量減刑?幸好最後減不減刑還是得交給法官實際依情節酌減,也就是說即使18歲以上犯法還是有很多減刑的機會,規定在刑法第57條。

  而未滿18歲犯下重大刑事案件,法條規定是『得』減輕其刑,並不是『應』減輕其刑,其實不減刑也是可以的,所以不要再有未滿十八歲不會被判死刑的迷思了。

  請看完一些虎爛情色小說的讀者別一時精蟲上腦做出無法挽回的憾事。

  不過我可以保證我的回憶錄都是真的,跟邱毅委員的頭髮、或太陽花學運中的香蕉一樣真!

  「然後是爭議最大的第十九條:第一項─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第二項─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第三項─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老師邊說著邊悉悉嗦嗦地掏著包包,最後拿出一瓶金門58度陳年高梁酒來。

  「我們上次去唱歌,柯俊逸你喝了多少啤酒醉倒的?我記得是不是兩杯?」老師問柯俊逸。

  不過他既然最後都醉了,怎麼會記得喝多少呢?

  「500cc啤酒乘以體積百分濃度5%,大概25cc酒精……25cc除以金門高梁58度酒精濃度大約45cc……」

  老師喃喃計算著,接著在包包裡再拿出一個小小的玻璃杯,倒了45cc的陳年高梁,要柯俊逸喝下。

  只見柯俊逸才剛喝完那一小杯高梁,臉上就紅得跟猴子屁股一樣,然後「科科」地笑了起來,像他的綽號一樣。

  「你知道謫仙人李白為什麼無法通過科舉嗎?」老師問柯俊逸。

  他只傻笑地搖搖頭。

  「他字太白。主考官看不清楚他的考卷。」老師忍住笑意說出這個冷笑話。

  靠,陳老師的笑點真是低到哭爸。

  「你知道把外面的石頭拿回家犯了什麼罪嗎?」老師又自己還沒說完冷笑話就快笑出來了,「是妨害風化喲。」

  終於她笑得花枝亂顫,雖然很白癡,笑點很低,我卻不討厭她這種赤子之心的表現,比在課堂上隨便奪走人家貞操好多了。

  沒想到柯柯逸竟然像被點了笑穴一樣「科科科科」地笑個不停,陳老師與因為第一次說冷笑話有人笑而跟著開心了起來。

  我只能看著這兩個心智年齡遠低於刑事責任年齡的智障而不住搖頭歎氣。

  「好了,現在證明柯俊逸已經醉了。符合19條第一項——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老師突然斂起笑容,好像要認真上課了。

  「來,柯柯逸,想要嗎?」老師竟然把白色襯衣撩了起來,露出裡面的米白色絲質蕾絲胸罩。

  看到被老師酥胸繃緊的胸罩,柯俊逸眼睛一亮,竟然就向老師撲了過去,雙手使出抓奶龍爪手。

  平常柯俊逸嘴炮歸嘴炮,一天到晚嗆聲要強姦哪個女老師,要中出哪個女同學,最後頂多也只敢看看A片,在夢中遂行獸慾,現在這急色鬼模樣真的是跟他平常畏縮的樣子大不相同。

  沒想到老師竟然在課桌間穿梭,只一味地閃躲,並沒有使出跆拳道好幾段的身手反抗。

  「各位同學,現在柯俊逸已經醉得一塌糊塗,竟然追著老師想要強制猥褻或性交老師,還記得正當防衛的口訣嗎?是『正對不正』。現在柯俊逸已經失去責任能力,既然沒有責任,就不能說他行為是不正的,所以老師不能對他施行正當防衛,只能緊急避難。」

  老師氣喘吁吁,卻好像樂在其中地在課桌間穿梭,矯健的身手就像成龍電影般飛來飛去,偶爾還真的把課桌當跳馬,雙手撐住飛躍過去。柯俊逸畢竟是18歲的年輕小伙子,體力驚人又色慾熏心,加上酒精的催化更是潛能加倍!一個不小心,老師的外套竟然被柯俊逸抓住了,老師靈巧地三兩下脫下外套,於是柯俊逸把老師外套一丟,又追著老師要抓老師胸部。

  看到他們滑稽的模樣,大部分同學都笑得東倒西歪。

  不知道是老師故意的還是柯俊逸真的喝醉後天生神力,柯俊逸竟偶然抓到了老師襯衣的一角,老師還來不及脫掉,柯俊逸已經一個箭步跳到老師面前,一手扯住衣角,一手竟真的往老師堅挺的胸部抓了下去!老師還來不及做些什麼,襯衣的扣子已經整排崩落,柯俊逸扯破老師的白色襯衣,老師也只好轉了一圈順勢把衣服脫下,露出只剩米色胸罩的上半身,有別於一開始的頗有餘裕,現在好像真的有點露出窘態。

  「哇咧!」老師驚呼一聲,來不及為壞掉的衣服哀悼,柯俊逸已經老實不客氣地雙手抓住老師的胸部又搓又揉,連胸罩都被揉地快要與胸部分離,縫隙中的粉紅色乳頭已經好幾次離開胸罩的保護,我不禁為老師捏把冷汗。

  老師竟然在掙扎中也稍稍臉泛紅暈,不會吧,這樣也能爽?

  「這邊,這邊也有NeNe!」老師忍住被粗暴揉胸的快感,趕緊把坐在附近,一絲不掛,才剛準備穿上衣服的姚雨葳扯進戰局,她指著姚雨葳略為隆起的胸部大叫,還指著她鮮紅的小巧乳頭叫柯俊逸轉移目標。

  柯俊逸看見姚雨葳因一絲不掛而明顯露出的鮮紅蓓蕾,興奮地衝了過去雙手便搭上了我們班代的胸部,不過他只搓了兩下,就喪氣地喃喃自語:「沒有NeNe……」

  姚雨葳氣得不知如何是好,罵道:「柯俊逸你給我差不多一點!」

  大概是潛意識中對這只臭臉母老虎心生畏懼,柯俊逸被喝斥一聲就退縮了,轉而向陳老師繼續糾纏,老師畢竟是女生,年紀又比我們大幾歲,逃竄了幾分鐘就體力不支,被柯俊逸一把揪住。

  柯俊逸邊揉著老師的胸部邊露出憨笑,老師一邊扭動著身子掙扎,一邊還是不放棄地指著姚雨葳的下體大叫:「她沒有NeNe,但是有小穴穴,小逸逸插小穴穴!」

  咦?老師怎麼知道柯俊逸私底下稱自己的老二叫做小逸逸?這應該是只有他自己和我知道的秘密啊。

  柯俊逸大概是玩弄胸部也玩膩了,也憧憬著第一次把小火箭往黑洞發射的刺激感,聽到「小穴穴」馬上就放開老師往姚雨葳走去,姚雨葳剛要板起臉孔嚇阻柯俊逸,陳湘宜老師趕緊從姚雨葳背後架住了她,再由下往上突然把姚雨葳纖細的雙腿分開,露出性感誘人的陰部,就像是上節課她和她的黨羽對陳老師做出的動作一樣!咦?上次她們不是串通的嗎?為什麼我總覺得老師今天這樣做有報復的意味存在?柯俊逸一看到姚雨葳被老師強迫露出的小穴,一改平常溫和的模樣,馬上牛仔褲拉鏈拉下就掏出硬梆梆的老二,要往姚雨葳的小穴插去。

  姚雨葳的好朋友之一的鄭慧霞趕緊也衝上前去,趁陳湘宜老師不備,從後方架住老師,姚雨葳則趕緊穿上了內褲,不讓小穴的形貌繼續刺激柯俊逸的獸性,她們兩個手忙腳亂地脫下老師的卡其色七分褲,褪下老師的內褲到腳踝間,然後指著老師可愛的下體:「姐姐沒有小穴穴了,老師有小穴穴,小逸逸快插老師的小穴穴。」示意要柯俊逸去幹老師。

  柯俊逸挺起那翹得老高的陰莖,竟真的把龜頭往陳老師的陰道口挪近!天啊,這到底在演哪一出啊,現在有被強姦危機的反而是陳老師了,我又不能正當防衛攻擊柯俊逸,畢竟他現在沒有責任能力,咦?那我可以緊急避難嘛。

  於是連我也加入這場鬧劇,不過看準了姚雨威已經有防備,我轉而去脫鄭慧霞的褲子!她似乎不敢相信我竟敢太歲頭上動土,畢竟她是系女籃中鋒,身高180cm不說,還壯得跟尼安德人一樣,被我驟不及防地攻擊還真的反應不過來,趕緊蹲了下來護住下半身,深怕換成她自己被柯俊逸性侵。

  沒想到母猩猩也那麼注重貞操,我真是賭對了,現在她暫時退出戰局,場上只剩我和默契十足的陳老師,我們趕緊由我架起姚雨葳的身體,她則是脫下姚雨葳的內褲後抓起她的腳踝分開,用那陰毛再也遮掩不住的粉紅小嫩穴引誘柯俊逸。

  別怨我啊,班代,犧牲你的性自主換取老師的性自主,這種等價的法益衝突保護,雖然不能主張24條的緊急避難,卻可以在罪責上獲得赦免,您就安心去吧。

  於是柯俊逸終於擺脫了處男之身,認識他到現在,整整嘴炮了兩個月說要利用刑法課中出哪個老師哪個同學,最後卻沒想到是把處男獻給凶巴巴的班代,等他酒醒應該會哭吧。

  柯俊逸陰莖比我細一點,加上姚雨葳陰道內有些假精液的潤滑,他嘗試了幾下便把小逸逸完全插入姚雨葳的陰道了,隨著他龜頭的插入,他眉宇間因酒醉呈現的笑意已經逐漸完全轉變為舒坦的表情,姚雨葳本來扭動著掙扎的身體竟也因為被他塞入的充實感而停止了反抗,認命地張著大腿承受柯俊逸的抽插,已經不須老師對她大腿的鉗制。

  柯俊逸雖然是處男,表現卻不差,有別於我插了幾下就噴出來的不及格表現,竟然前前後後讓陰莖在姚雨葳體內活塞運動了幾十下,把她褐色皺折的陰唇一再翻出再帶入,插得紅腫不堪,姚雨葳竟也頗樂在其中,我把她的身子架起放在課桌上後,她竟然就沒再反抗了,還主動去抱柯俊逸的屁股,讓他可以干深一點。

  唉,我本來還想說詛咒他比我早洩的,沒想到他比我有擋頭多了。

  姚雨葳略顯蒼白的臉上開始泛起紅潮,嘴裡囈語般地叫著「不要、不要」,哈哈,柯俊逸幹得好啊,我們本來就說好有機會要干死姚雨葳的是不是?雖然已經知道她上周是配合老師演戲,但是她那刻薄欠干的表情還是讓我無法對她有絲毫同情,我把上周以為老師被輪姦的不甘和憤恨都移情到現在這個情境,只希望柯俊逸狠狠插爆我們的臭班代!柯俊逸氣喘吁吁賣力地伺候著姚雨葳,恥骨不斷地與姚雨葳的陰蒂互相撞擊,啪滋啪滋的聲響隨著姚雨葳飛濺而出的淫水不絕於耳,而柯俊逸本來就因醉酒而脹紅的額角也逐漸冒出青筋。

  「柯俊逸,深一點,再深一點!」

  靠,這淫娃平常對我們頤指氣使,連做起愛來都要求甚多啊,竟然被幹上癮了,主動浪叫著。

  不過想必柯俊逸應該是欣然接受她的指示,屁股動得更誇張了,好像要把姚雨葳陰道插爆似地狠狠幹著。

  我只能安慰自己是酒精麻醉了他的副交感神經,不然憑他一個處男怎麼可能插那麼久還不射精。

  唉,看到他的好表現,其實我有點自卑了,我的麻吉哪有那麼會插。

  「干死你,干死你!」柯俊逸一下下狠狠插著姚雨葳,我都分不清姚雨葳輕皺的眉頭是爽還是痛了。

  天啊,平常這些淫聲浪語是不可能從柯俊逸嘴裡吐出的,我更相信現在的他不是真正有責任能力的他,如果因為現在他胯下和表情的凶狠就判他強制性交既遂,我想也太過苛刻。

  「咿,好爽!」姚雨葳雙腿緊箍著柯俊逸,微微發著抖,下半身還主動地配合柯俊逸腰部的律動。

  夭壽,這浪女竟然在課堂上被強姦到高潮了。

  「啊~~攏吼哩啦!」柯俊逸皺緊眉頭,下半身往前挺到最極限,他竟敢在班代體內射精!真的是讓我大開眼界!不過他們兩個高潮的時間竟然天衣無縫幾乎同時去了,難道這就是人家說的性器契合?隨著他臀部微微的抖動,姚雨葳也驚覺大事不妙,爽歸爽,她可不想懷孕啊,即使陳老師曾經說過她只會點安全期的女同學上台,但那種鬼話聽聽就算了。

  姚雨葳挺起上半身死命推著柯俊逸的脅下,但在享受告別童貞射精的柯俊逸上半身紋風不動,下半身也死死地頂住姚雨葳的陰阜,直到他的精液灌滿姚雨葳的陰道,腥臭的白濁液體這才和軟化的陰莖同時滑出姚雨葳緊窄的肉洞。

  「王八蛋,慘了慘了……」等到柯俊逸射完精後癱軟在旁,姚雨葳才慌張地挺起上身,接過鄭慧霞給的面紙,死命地一邊以右手食指摳挖著陰道,一邊用面紙擦式小穴中流出的精液,直到她屁股下的課桌都被她們交歡的液體濡濕。

  「我被強姦時你在幹嘛?」姚雨葳拿著面紙摀住陰部,一邊喝斥著鄭慧霞。

  看到她這盛氣凌人的凶婆娘模樣,剛剛卻也還是要乖乖忍受處男的體內射精,我真的認為用強制性交教訓一些桀敖不馴的臭婆娘不失為好辦法,強烈建議法務部增列「義憤強制性交罪」,至少我剛剛就覺得柯俊逸的行為真是大快人心。

  「你別凶她,剛剛若不是我被強制性交得逞,就是她被強制性交得逞,再要不就是你被強制性交既遂;以他酒醉的程度和年輕的精力,我們只能嘗試著犧牲別人的性自主來換取自己的性自主。在這種法益衝突的情況下,選擇任何行為都沒有可非難性,或者說她剛剛的行為無期待可能性,換作是你,在可能的情況下,你也希望犧牲別人成全自己,你剛剛不也脫了老師的褲子,希望柯俊逸轉移目標?剛剛這個案例希望能夠給大家一點啟發,回去思考責任的內涵。」

  老師一臉正經制止姚雨葳對鄭慧霞的苛責,姚雨葳這才勉強停止對鄭慧霞的抱怨。

  「至於小平,給你一個艱巨的任務,把柯俊逸帶到廁所催吐,喝點水,再催吐,如果可以的話讓他跑個幾圈操場什麼的,快點讓酒精代謝掉。」老師走過來拍拍我的肩,要我照著她的話做。

  於是我花了大概半個小時做這些蠢事,然後死拖活拉地把柯俊逸拖回教室,經過一番折騰,他也酒醒了大半。

  「柯俊逸,你知道你剛剛做了什麼事嗎?」老師板起臉來質問柯俊逸。

  「我剛剛吐得稀哩嘩啦的。」柯俊逸勉強打起精神回答,一開口就整個是胃酸的味道,臭不可聞。

  不過他答非所問,已經完全忘記他性侵姚雨葳的事了。

  「你剛剛強制性交了姚雨葳,還射精在她陰道裡面喔。」老師面無表情地敘述剛剛的情況。

  「真的嗎?我完全不記得!」柯俊逸幾乎要哭了出來,不知道是沒有把這麼美好的回憶一輩子記得,還是因為愧疚感,畢竟他也知道性幻想和實際做出來的後果差別。

  他真的哭出來了,他主動走到姚雨葳的身邊,單腳跪下拉著姚雨葳的手:「班代,我喝醉了,原諒我。」

  看到柯俊逸誠心地哭著道歉,姚雨葳倒也沒什麼慍色,還無可奈何地說:「沒關係,至少你表現還不差。」

  呵呵,果然靈芝的好壞決定在多醣體,男性的好壞決定在海綿體。

  柯俊逸長得還不錯帥,剛剛也插了快一百下才繳械,即使強制性交還體內射精,女生也沒生氣,我只能說人帥真好。

  「刑法上有個難解的問題叫做『原因自由行為』,剛剛柯俊逸在清醒的『原因階段』喝了酒導致酒醉,在進行強制性交的『結果階段』因為失去對自己所做行為的意識,所以不具有責任,但是對無辜的第三者例如剛剛被強姦的姚雨葳總是說不過去,所以我國刑法有這樣的規定,刑法第19條:第一項─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第二項─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第三項─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依第一項,柯俊逸行為不被處罰,但第三項又規定故意或過失自招則要罰,也就是以前被特別稱為『自醉行為』的行為態樣。如果像柯俊逸完全不知道他喝醉酒會強暴女生,當然沒有責任,倘若他明知自己酒品不好喝醉酒會強姦女性還自己喝醉導致有人被他強制性交得逞,那當然要論罪,因為在原因階段他的意識是自由的,所以他後來的行為是可歸責的。

  「但老師認為這裡特別討論酒醉時的責任是狗屁不通,行為時沒有責任就是沒有責任,怎麼可以因為他曾經在前一刻有責任,所以後面的行為就必須負責任?所以有些學者說這裡是討論罪責時,『責任與行為必須同時存在』的例外。但刑法這種嚴苛的法律怎麼可以創設一個『例外』來入人於罪?老師認為這邊頂多只能以危險犯的概念來討論,已經不是傳統犯罪論的問題,而是刑事政策的問題。

  「就好像有人酒量很好,即使超出酒測標準十倍仍然能安全開車,如果他能舉證,我們頂多開他行政罰罰單,不能遽以刑法起訴,但是我們現在刑法185之3條是直接擬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就不能安全駕駛交通工具,如果認為這是必要之惡,那不如把自醉行為也這樣擬制,凡是因故意或過失而酒醉或吸食迷幻藥等等因而犯罪者,一律擬制為該犯罪故意或過失既遂,例如酒醉後有傷人前例者,酒醉後殺人就直接以故意殺人罪法辦,不需特別討論他當時精神狀態的責任問題。

  「甚至也可以在不作為犯的階段討論,如果自己知道自己喝醉就就變成危險源,那是不是基於保證人地位,例如:危險源的監控義務,甚至危險前行為,都應該讓自己處於一個對自己或他人都安全的情況。例如負責開車的就不要喝酒,喝酒後就請人代駕不要自行開車;酒後會亂性強姦人的異性戀男就只跟男生喝,看你多會奸;酒後會打人的就跟比你壯的人喝,看你多能打。自己在酒後如果會變成刑法上無責任的人,為避免利用自己的自醉行為,讓『喝醉的自己』形同工具般被『清醒的自己』利用來犯罪,在能負責任的時候就應該管好自己,根本不需要特別在他酒醉後才來討論他當時的精神狀況不具完全責任能力等等的討論。」

  今天課堂後段特別艱深,我光細細品味老師課堂上的說理就快要腦袋爆炸了,卻沒想到柯俊逸竟然就蹲在姚雨葳身邊不知是聽課入了神,還是努力在回想他破處的瞬間呢,不過看他和姚雨葳後來那眉來眼去曖昧的模樣,要是他們變成繼韓瑩瑩和陶峰嘉後第二對班對,我一定會笑死的!

  註釋:

  平常的三秒膠一定要用去光水等有機溶劑,或浸泡熱水讓皮膚出汗才容易化掉,好孩子千萬別學。

  都給你啦!